近日,重庆市忠县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根据群众举报,组织县药监、工商、卫生、公安等职能部门成功查获一起非药品冒充药品案件。
据群众举报称:有外地人在忠县大岭、官坝、乌杨、忠州镇等乡镇可能从事非药品冒充药品的非法经营活动。忠县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接报后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查处工作,决定组织药监、工商、卫生、公安等职能部门的执法人员于2007年8月7日早上6:00赴忠州镇石马村小学现场查处,并请县电视台记者随行曝光。
8月7日早上6:30联合执法人员在忠州镇石马村小学操场现场抓获非药品冒充药品宣传活动当事人4人,缴获了海隆达牌珍生胶囊、苗乡祛风活络液、康江牌百草素袋泡茶等各类保健食品500多盒。经药监、工商、卫生、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人员现场调查群众证实,组织者李正前(系四川省开江县人)一行4人已在此地宣传了四天,擅自夸大保健食品的治疗作用误导消费者,当天参与活动的群众达300多人。7时30分联合执法人员将当事人带往忠州镇第四派出所进行调查,药监、工商、卫生等部门按各自职能职责对当事人的违法事实进行了详细询问,药监部门还根据《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和第七十四条的规定给予其警告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此次联合行动,有力地震慑了非法宣传促销保健食品的违法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了保健食品市场,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