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药安全关乎每个人的生命。药品审批环节有没有弄虚作假现象,药品生产环节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有假劣药品流入医疗机构?这些,都是老百姓极其关心的问题。
从去年9月开始,绍兴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全国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出动1万余人次,共立案查处各类药械违法案件552件,查获假劣药品货值839万元。昨天上午,该局针对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等重点环节出现问题的整治情况,向媒体作出了通报。
【数字】
12%的药品未通过注册核查
药品生产企业抽查合格率99.2%
绍兴食品药监部门对该市2005年1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期间按新药管理和已有国家标准药品注册申请,已受理但尚未批准的,以及2006年1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批准生产的品种集中开展了注册现场核查,共涉及9家药品生产企业的194个注册品种。结果发现通过核查品种171个,未通过核查品种23个,未通过率为12%。通过核查,从药品注册研制源头上保证了药品质量,进一步消除了药品生产源头的安全隐患。
针对药品的生产环节,绍兴食品药监部门对全市药品生产企业120批次药品进行了抽检,抽检合格率为99.2%。在针对药品生产环节的专项整治中,药监部门累计发出整改通知书54份,立案查处9起。
针对药品的流通环节,绍兴食品药监部门制定了《关于加强药品经营单位票据管理的有关规定》,并开展了药品批发、零售企业非法渠道采购药品以及进货票据不全、“走票”、“过票”违法行为专项检查。
针对老百姓普遍反感的药品广告,绍兴食品药监部门在媒体上共监测到各类涉嫌违法违规的药械广告213条,有70条被移送工商部门处理。另检查药品零售企业356家,发现涉嫌违法违规广告71条,16条被移送工商部门处理。
【案例】
药监部门发布10大典型案例
个别医疗机构涉及不规范操作
在本次媒体通报会上,药监部门还发布了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十大典型案例。尤其吸引媒体眼球的,是其中两宗涉及医疗机构的案例。
其一:2007年3月8日至3月12日,诸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辖区三家医院内,检查发现了三个型号的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和输液器没有产品注册批件,而且数量较大。进一步调查取证,这些产品均由浙江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销售。
经查,该公司是一家经国家批准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自2005年3月以来,在生产正规产品的同时,擅自生产未经国家批准的三个型号的一次性无菌注射器和输液器,并且销售给诸暨市上述三家医院。
其二:2007年3月5日,上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后,对上虞市章镇镇某村卫生室进行了检查,当场发现用蛇皮袋包装的中药饮片制芋肉等15个品种544.5kg。这些中药饮片的包装袋上仅注明了名称和数量,未标明产地、生产日期、产品合格证。据该卫生室负责人兼医生张某交代,这些中药饮片是由安徽人刘某送货上门的,当时没有要购货凭证,也未做入库台账。
上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十条的规定,作出了没收全部涉案中药饮片、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共计50023.50元的处理。
【措施】
市民可打电话查询药品真伪
药监部门也可随时上门服务
“我们所查到的违规案例中涉及医疗机构,是极个别的现象。从去年到今年,我们也加大了对医疗机构的常规检查力度。今年前三季度,共在全市医疗机构监督抽验中,发现了不合格药品79批次。当然,这些医疗机构的药品进入渠道是合法的。但因为储藏的地点不合适,或者时间较长的问题,引起药片受潮或者产生化学变化等等情况,所以成为了不合格药品。”绍兴药监部门负责人称,目前,药监部门已对这些不合格药品全部进行了立案查处和销毁处理,以保证市民的用药安全。
目前,全市药品质量安全状况总体稳定,并处于可控状态,药品市场秩序进一步趋好,一年来全市未发生一起药品质量安全事故。但从整体上看,药品安全形势仍然不容乐观,企业的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和质量管理水平还亟待提高,药品安全风险在一些地方、一些环节仍然存在。
那么,市民如何来加强自身用药的安全呢?首先,应该多了解药品安全的知识,用药必须遵照医嘱,买药必须到正规的药店;其次,如果市民对医院取来的药产生怀疑,可以拨打药监部门的公开电话96311(绍兴)进行咨询,或者携带该药品到药监部门进行检验。有需要的话,药监部门可以随时上门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