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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定医疗机构医保部门对资料进行审核、确认后按月汇总居民门(急)诊待遇追溯的零报申请资料,到市医保中心集中办理费用零星报销。市医保中心经审核后直接将属于居民医保基金支付的费用拨付到参保人居民医保卡的银行账户。
医保中心特别提醒:为做好医保信息系统建设及相关准备工作,自2008年10月31日起,选定医院方开始办理门(急)诊医疗待遇追溯的有关业务;参保人在待遇追溯期内,发生在其选定医院的门(急)诊医疗待遇才能追溯;参保人如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在定点医疗机构记账或补录记账的,可就近到广州市医保中心各直属办事处办理零星报销业务,详细地址同“领卡地点”。
从领卡到就医再到办理手续
三大热点问题详解
1。如何领取居民医疗保险卡?
领卡分两步,代办登记参保的机构应在为参保人办理登记的次月19日后(6月份登记参保并已缴费的,最快在今年7月19日后),持单位证明、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相应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领
取已参保人居民医保卡,并于当月底前分发给已缴费的参保人;参保人则可于缴费次月到原登记参保的地点领取,具体时间可咨询原登记参保机构。领取医保卡时需携带参保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个人已缴交居民医保费的缴费凭证复印件;代领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有了医保卡如何就医?
参保人员到本统筹区定点医疗机构首诊时,应先持居民医保卡到定点医疗机构指定地点购买《居民医保门诊病历》。居民医保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应同时出示医保卡、有效身份证明及《居民医保门诊病历》;在其出示有效的医疗保险凭证前,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全部由参保人员自行承担。
急诊入院或者由于昏迷等意识不清等情况不能当场出示医疗保险凭证的,参保人亲属应当在入院三个工作日内为其补办示证手续。参保人员因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生育及终止妊娠办理住院登记时,须同时出示计生部门审批的有效证件原件。医保卡遗失或重制期间,以挂失证明或重制卡回执及有效身份证件替代医保卡。
3。如何办理门诊就医选点手续?
在校学生、未成年人选择一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二、三级医疗机构设置在本部的社区医疗机构除外,下同)或所在学校的医疗机构和一家其他医疗机构,老年居民选择一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其门(急)诊就医的“选定医院”,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门(急)诊,方可享受基本医疗药费记账的待遇。
老年居民、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应填写病历内的《普通门(急)诊选定医疗机构登记表》,并张贴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后,持病历到拟选定医疗机构就诊时办理选点确认手续。选定医疗机构认真核对参保人资料后在照片贴上“广州医保”选点确认专用标签。选定医疗机构确认后在本社保年度可办理门(急)诊医保基本医疗药费记账。新社保年度需在拟选定医疗机构重新办理选点,并于首次记账结算后视同确认。选点确认后原则上不予变更。 上一页 [1]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