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廉价的药物由于安全性问题已经被西方发达国家大规模停止使用,同时,即使是价格相对便宜的仿制药,患者因为药物昂贵无法负担而被迫终止治疗,贫穷国家药物的可负担性相应成为国家亟待解决的问题。

虽然治疗艾滋病感染的费用正在逐渐下降,但是替诺福韦、恩曲他滨和依法韦仑这些欧洲和北美的标准一线用药,在中低收入国家还是很少有人能负担得起其费用。 即使这一疗法中的药物全部是仿制药,患者每年的用药支出也还是要高达数百美元。而采用司他夫定、拉米夫定和奈韦拉平3种仿制药的治疗方法,患者每年的用药支出仅为100美元,虽然后者同样有效,但是由于安全性问题,这些药已经被西方发达国家大规模停止使用。
不幸的是,对于中低收入国家的患者来说,许多药物费用仍然无法负担。在这些国家的公共医疗保健系统内,这些药物常常是免费提供的,但由于这些贫穷国家卫生保健支出捉襟见肘,以致患者必需的药物往往无法获得。如果这些药物能再便宜一点,政府或许能为更多的患者提供药物治疗,而且可以利用更多的国际药物援助让患者受益。
可负担性贫富悬殊
私人医疗保健机构基本能提供所需的药物,但由于高昂的药费使患者无法负担。通常,分析家一般是以计算收入最低的政府雇员需要花费多少天薪酬才能承担月用药支出来评价国民对医疗费用的可负担性,有人作了一项统计:以在私人医疗保健机构接受冠状动脉心脏病标准治疗为例,在孟加拉和斯里兰卡需要2天的薪酬,在巴西、尼泊尔和巴基斯坦需要5天,而在马拉维却至少需要18天。哮喘和糖尿病治疗用药的可负担性也是如此。
药物的不可获得还包括FDA延迟新药批准等因素,这些都让要将药物输出到低收入国家的制药企业失望。药品价格是药品不可负担性的最重要的诱因,但还有一些其他因素,诸如进口关税、税收、销售费用、缺乏可比较的价格数据、销售商以及调配处方的药师和医生的提价等等。
有专家提出,通过提高仿制药的疗效和用量、开具最低有效剂量的药物、进一步阐明治疗指导原则等措施,能使仿制药的可负担性得到改善,这样,可刺激制药企业之间的竞争。另一方面,政府还可以与制药企业进行协商,公布最低的药品价格,因为没有激烈的竞争,仿制药企业也不会执行最低的价格,零售价格将会远远高于生产成本。另外,政府对仿制药企业的监管也能促使药品价格的下降。
让病者有其药
目前,国际上对那些专门为低收入国家生产仿制药的企业采取非独占授权的方法,并且针对不同收入水平的国家制定了不同的价格政策,如对艾滋病、疟疾和肺结核治疗药物国际上通常采取分层定价的政策而受到各国广泛的支持。但如何将这种定价机制推广到其他药物还存有争议,例如:如何确定哪些国家可以采用这种机制,如何制定出不同的价格,如何防止采用分层定价的药品流向相对富裕的国家。同时,制药企业采取的差别定价方案会使消费者产生混淆,因为在中国和印度等国家,虽然大多数人不能承受高价进口药,但还是有极少一部分人能承担得起西方的高价药物。
强制许可是一种在发生严重的医疗保健危机时,不经专利持有人同意而合法使用其专利的方法。例如在2001年,后任美国卫生和公共服务部(HealthandHumanServices)部长的TommyThompso就曾威胁环丙沙星的专利权人拜耳公司:美国政府已将环丙沙星储备用于预防炭疽感染,为了解决医疗危机,美国要强制进口环丙沙星仿制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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